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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联盟名称:广州生物技术外包服务联盟,
英文名:Guangzhou Biotechnology Outsourcing Union (GZBO)。
第二条 联盟性质:由广州地区致力于生物技术外包服务的单位自愿组成的一个区域性、专业服务性、非营利性的产业联盟。
第三条 联盟会员:联盟会员为单位会员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备生物技术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提供对外服务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②有承接生物技术外包服务意愿,拥有一定的服务条件和能力的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属下的非法人单位或团队。
第四条 联盟宗旨:依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生物技术服务为重点,加强信息沟通,扩大合作交流,改善服务环境,提升行业水平,共同拓展国内国际市场,促进生物技术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推动广州生物技术外包服务业发展。
第五条 联盟功能与业务:
(一)行业沟通: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协助会员与各级管理部门的交流,促进行业的规范管理。
(二)产业统计:统计本地区生物技术外包服务产业数据,为各部门制定生物技术外包服务政策和规划提供支持。
(三)数据规范与共享:建立联盟信息系统和网站,规范集成专业数据库实施共享,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四)标准体系制定:参照国际市场的标准和要求,研究建立联盟的各技术环节的服务标准,促进广州生物技术外包服务水平提高。
(五)服务规范监督:规范服务行为,通过建立内部协调与反馈机制,约束和纠正不规范的服务行为。
(六)项目组织管理:整合联盟资源,创新组织机制,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重点发展项目建议案,组织技术协作与科技攻关,搭建技术服务平台。
(七)人才培训:联手培训机构、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企业,针对人才紧缺环节如国际认证、经营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标准与规范等开展培训,确保行业内对高素质人力资源的需求。
(八)宣传推广:整体包装广州生物技术外包服务形象,拓宽渠道、深化主题、扩大宣传。
(九)业务联系:建立行业协作网络,加强联盟成员间的合作交流,共同拓展海内外市场。
(十)对外交流:组织相关技术研讨、产业论坛、专业展览和业务考察,联系海外社团组织,加深沟通,促进合作。对接海外专业投资机构,为会员提供投融资中介服务。
(十一)合同登记:协助会员进行技术服务合同登记,获得相关政策扶持。
(十二)协调服务:协助联盟会员解决特殊物品报关、生物制品运输、知识产权纠纷等行业关注的共性问题。
第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①联盟内部机构的选举和被选举权以及监督权;②
参与联盟自律行为规范的制定;③参加联盟组织的相关活动;④优先享用联盟资源;⑤优先享受联盟的各项优惠政策和获得联盟为会员单位提供的各种发展机会;⑥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①拥护联盟的章程;②维护联盟的权益和声誉;③配合联盟对会员的统计工作;④提供会员间资源共享的相关服务;⑤执行联盟的决议,完成联盟交办的其他工作;⑥按章交纳会费。
第八条 联盟组织结构:联盟会员大会为联盟最高决策机构,选举产生理事会,首届理事会由联盟发起单位选举产生。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领导本联盟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两年一届,理事会推选出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各一名。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落实理事会交办的工作与会员联络工作等,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和专职秘书各一名。
第九条 本联盟设立顾问咨询委员会,聘请有关领导和专家为理事会作参谋指导。
第十条 本联盟设立专业技术委员会,负责技术标准研讨、技术咨询服务等;设立业务发展委员会,负责国际市场渠道的拓展和业务网络联系。
第十一条 联盟秘书处设在广州生物工程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
34 号龙口科技大厦 3 楼。
第十二条 会员加盟程序:①申请单位向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书(表格、考察);②秘书处提请理事会,以会议或函审等形式讨论通过;③提交新会员入会登记表;④发放会员证书,正式成为联盟会员。
第十三条 联盟会员每年6月30日前须交纳年度会费,理事单位会费为每届壹万元,其他会员单位会费为每年壹仟元。
第十四条 联盟经费来源:①会员会费;②会员单位、相关机构资助;③政府项目经费和委托任务经费;④其它活动收入。
第十五条 联盟经费用途:①联盟理事会及会员公共活动;②联盟信息系统及其相关数据库建设和维护;③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④组织技术培训和考察活动;⑤联盟宣传与推介活动;⑥其它必要支出。
第十六条 联盟经费管理:由秘书处在挂靠单位设立专帐对联盟资金进行管理、合理使用,由理事会委派一名成员负责定期核查,同时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七条 本章程根据会员大会及理事会的意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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